桃園市113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特殊需求服務申請、免初試考生資格審查及考生初試加分審查結果暨各科新增缺額一覽表及缺額總表
發布日期:113-06-11
一、公告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特殊需求服務申請、免初試考生資格審查及考生初試加分審查結果。
二、公告桃園市113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各科新增缺額一覽表及缺額總表。
三、龍岡國中特教身心障礙類科缺額2名工作性質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0702號函。
(二)身心障礙班教師(增置之編制內教師),工作內容為依「特殊教育法」第19條第1項所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作業,與同法第51條第1項所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業務,並以辦理鑑定評估作業為主。